日前,從自己身上發現了一個習慣。是一種新的習慣。
這一種習慣,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患上的。不是每個人都會愚蠢到做這種事。這種事,是需要付出代價的。
痛…… 痛的代價。
有人選擇喝酒,有人選擇喝酒,也有人選擇EMO。
而我,則選擇,用頭去撞牆。
當我的內心遇到不能平衡的思想與情緒,我就會嘗試去找個表面平滑的牆壁,或是桌面,狠狠地把頭敲過去。
不瞞你們說,還蠻疼的。
敲了三回,有微微的暈眩。恐怕長期這樣下去,累積起來會患上腦震盪。
“Yen!不要這樣!”
對不起,朋友,讓你們擔心了。可這也許是我唯一能釋放自我的辦法,就由得我承受這種苦吧。畢竟,我撞牆撞上癮了。
* * * * * *
今年,想去幾個地方,做我想要做的事情。
第一,對著大海呐喊。在五月尾,在熱浪島,我做到了。
第二,上Broga Hill,看日出。還沒實現。
第三,上Ampang Lookout Point,欣賞被夕陽照射的吉隆坡市中心,以及吉隆坡市區的夜景。還沒實現。
第四,上雲頂半山的清水岩庙,吹冷風。還沒實現。
第五,還想再一次,對著大海呐喊。
蒙克的《呐喊》
豁出去了,就想都別想。
走向成神的這條道路,果然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容易
想起《西遊記》裡的唐三藏,也得經歷九九八十一劫難才能成佛。
可能,在其他人眼中,天堂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地方。
對他們而言,這也許是不可能的事。
地獄,偏偏就離人世非常近。那個地方,就在人類的腳下。
所以,有些人會寧願選擇比他們更近的地方。
成不了神,就會化身為魔。
千年修道,不及一夜成魔。
衰過了,就一笑而過,想想明天要怎麼活。
也得反省自己到底犯了什麼錯。
正當《幻想進行曲》在耳邊演奏,
便是噩夢的開始。
當《幻想進行曲》進入了高潮,
便會折騰於天堂與地獄之間。
進天堂也死;
進地獄也死。
三天前的心情,找上我了。
我曾一度幻想,假如我成功了,我就是神!
到時候,大家就會從低處望著我,看著我,那一副神的模樣。
我做到人家做不到的,我就是神。
到時候,我登上了天堂,看著世人用那崇拜、仰慕、羡慕的眼神、表情看著我。
真的好爽……
但是,幻想著自己在天堂的同時,我看見了地獄。
在地獄,我看見成不了神的自己,正要轉化成惡魔,正品嘗著一切的苦難。
從我踏出那一步開始,我就會知道,我不是變成神,就會變回人,糟糕的話就會成魔。
自覺火花隨著時間,漸漸地、漸漸地,即將熄滅。
火花燃不出,我得尋找另一個火種。不然,就是放棄燃燒,否則會燒到自己。
幻想,就一直徘徊在天堂與地獄之間。幻想之後,腦子便會活躍起來。
想的東西月多,方向越大,實現之夢越是遙遠。
從白色地帶,走去黑色地帶,得越過遙遙的灰色地帶。
在那灰色地帶,我的心是灰的,意是冷的,心情也許會從高昂跌到穀底。
曾經患上嚴重幻想的朋友,我能體會你們的心情。
事情還沒有發生之前,就會進入幻想狀態;
事情發生在你意料之外,又會進入幻想狀態;
事情發生后,再一次進入幻想狀態,幻想未來可能發生的事。
看得透著一點的人,都知道,其實,幻想會害死人。
就如好奇心而殺死了一隻貓。
我幻想,你們就會說我瘋了……
這讓我想起《愛麗絲夢遊仙境》,爸爸與小愛麗絲的對白:
「你一定是認為我瘋了。」
「告訴你一個秘密。所有厲害的人都是這樣的。」
不必去瞭解我要表達的東西,也不必留下任何的留言。
這純粹是我想發洩而寫的文章。
有人喜歡駕車,有人喜歡玩遊戲,有人喜歡看書。用來作比喻的東西不一樣,比喻的東西卻是一樣。看得明白這兩句的人,沒有錯的話,就我們四個人。
大家的出發點不一樣,目的地依然是一樣的,用的時間有長有短,走的道路也有長短之分。
看著他們,有的坐車去了很多站,有的剛開始駕車。
看著他們,有的剛讀完遊戲規則,有的已進入遊戲。
看著他們,有的剛開始讀第一章,有的讀了好幾章。
看看自己,汽車引擎還沒有發動。
想想自己,遊戲規則還沒有讀完。
問問自己,書本序幕還在正中央。
看著他們,再看著自己,無形中又給自己壓力了。是好勝心?還是不想被孤立?呵呵,現在終於瞭解,爲什麽身邊的朋友開始讀書,自己也跟著要讀書,的那種感覺了。
也許,以前的我遇到這種狀況的話,可能會隨隨便便找一本書吧。有看書,才顯得有書香文化嘛。
至於,現在的我,尤其是思想有稍微改變的我,是不會受到這樣的環境影響。
畢竟,要不被影響也難。因為,偏偏就在這個時候,偏偏就在那個地方,我找到了我屬意的一本書。
而那本書,我還讀著序幕……
而且,還是,小心翼翼的……
前兩天,我從書架上,找了我的那本書,繼續讀它的序幕。
慢慢的,我開始瞭解,雖然序幕布滿的密密麻麻的文字,但這些文字,都是簡單易懂的。
再深入去看,有些句子的秩序,會亂到連自己也搞不清楚狀況。也不只是作者的問題呢,還是本書的問題。
讀了一個小時,我仍然停留在序幕當中。
自從寫了《邂逅-2》這一篇之後,發現用「書」來做比喻也不錯。讀一次,你可能以為我發現了什麽絕世好書。但是,再讀一次,你或許會發現,此「書」非彼「書」。
繼續讀下去,以後你就會知道,我所謂的「書」,是什麽「書」。
* * * * * *
看到了這本書之後,就不知爲什麽,迫不及待想告訴大家這本書很好看。
我说的很好看,不是它的内容,而是封面。
在我心中,它的封面,構圖方面都作的剛剛好,書名恰好就放在很顯眼、很容易引人注目的地方。包裝方面,我覺得這作者非常有心思。
我好像把這本書形容成近乎完美的境界。別相信我的話,我大概是有妄想癥了。
也許,有些人看到了這本書,會將這本書供奉成神吧。
他們不敢去觸碰,甚至不敢去閱讀。
也許,有些人看到了這本書,就會把它看待成是聖經。
他們會去閱讀,但是,又有誰能真正瞭解書中的含義?
而我,正想將這本書看待成一般的書。
看了再說。
一次偶然的機會,我在對的時間,做出了我認為對的行動:自行掏出腰包,買下了這本書。
朋友知道我買下了這本書,紛紛說:你慘了。雖然是這麼說,一部份的人都默默為我加油,給予我鼓勵。
隨手翻看了書的內部,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。
單單是序幕,也占了好幾頁。
單單是序幕,也占了好幾頁。
你沒有看錯,我是刻意重複兩次。這一句也說明了,我還沒有讀到內容。
閱讀著序幕的同時,要說我不會胡思亂想,要說我在途中不會遇到瓶頸,這是不可能的事吧。序幕太長,我卻急著想將這一篇看完。
你不讀序幕,你怎會知道,序幕里說明的資訊是不是你想要的。
看到以上的題目,你會想到了什麽?
人與人的相處之道,離不開「朋友」這兩個字。
我的朋友,他不想他的名字被提及,不如在這我稱他為葉興哲(譯名)。
葉興哲,也許是因為「有事就當我是寶,沒事就當我是草」這一句而得到了一些啓發。他,早早就寫下了《人與人的相處之道》這一篇網誌,卻不怎也不把它post出來讓大家看。
只因為他認為,這題目,對某些人來說,實在是太敏感了。
而我會認為,這某些人,是那些非常看重「朋友」這兩個字的人。
他寫的,都是真相。而我也非常認同。
他深怕,當這些人看了他這一篇《人與人的相處之道》,會因為看不開而跳樓自殺。
他也害怕,那某些人請殺手找上他家,暗殺他。
一直到今天,也許我與他之間,彼此建立了信任,所以他才放心的將他寫了很久的《人與人的相處之道》交給我,并托我將這一篇,在我的部落格post出來。
我,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他的要求,
*講難聽一點,我間接成了他的替死鬼,哈哈哈哈*
我們處在的這個社會上,並不如童話故事中那般的夢幻。我們必須坦然的接受,這世界是很現實的。
那些很注重「朋友」兩個字的朋友,想看他寫的《人與人的相處之道》,最好要有心理準備。我真的不希望,在第二天的報章看見你的名字,或是我的名字,或是他的名字。
請你想清想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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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與人的相處之道》by 葉興哲
讀了之後,你有什麽感想?好的,壞的,不妨留言哦 ^_^
若你也認同他寫的,也可以轉載。
曾几何时,facebook 变成了一个让大家发泄的地方。
有一个人心有不满,以文字大骂另一个人。如果你是那另一个人,你会如何做出应对?
如果是我,我会选择保持沉默。会骂他,就承认了你是那一段句子中的那另一个人。
就好像一个疯子用粗话问候你妈妈,你有必要应他吗?回应他,你跟疯子没什么两样。
这样的一件事,再一次发生在我的一位朋友(我称之为A君)身上了。这一次,只是多了一个第二男主角(B君)的朋友,不同的女主角(C女),但故事也差不多一样,道具还是一样。
A君燃起一把火之后,不久之后,自己将那把火熄灭掉了,自己走开了。B君的朋友见状,将残余下来的火花再度燃烧起来。
觉得火不够旺,还叫B君、还有其他的朋友,帮忙找来枯枝干叶,让那火烧得更加旺。
本来A君看到原本自己烧的那把火,被B君的朋友再度燃起,想通知消防员说他们纵火。我会问他,你确定你要这么做吗?
我们就站在一旁,看他们在那儿玩火,会不会烧到他们,是他们的事。总之,我们在一旁看热闹,没烧到我们的家园就可以了。
在我的角度,与其说是A君自己燃的火,不如说是B君自己将火种丢在A君的火把。
如果哪天有人评论攻击我这一篇《火,适时就该灭掉》,相信想烧我的那个人,就是我这一篇里面的B方。
他们,应该不会这么得空来这儿喝茶谈天的啦,火都还没烧完。
火,自然会有熄灭的一天。几时会熄灭,就看你的情绪智商了。
facebook 绝对不是一个让你发泄的地方。